吉日派出所:依法处罚两名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
发表时间:2022-10-10 来源: 拉萨城关发布
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然而却有人不顾疫情形势,不主动报备、不配合工作,给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难度,加大了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。
案例一
10月5日22时许,孟某未向社区报备私自骑电动车外出,前往吉日派出所辖区某酒店入住。吉日派出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给予孟某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二
10月5日22时许,高某在景佰志酒店前台值班时,在未向社区报备的前提下,私自将其朋友孟某安排在酒店内入住,未按规定登记旅客入住信息。吉日派出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,给予高某200元的处罚。
公安机关提醒
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,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对故意隐瞒行程、不如实提供接触史、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、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、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!